徐海雄(右)控制兩名嫌疑人 通訊員 李凌霄 攝
徐海雄(左)和同事在清點車輛后備廂中搜出的現金 記者 李飛 攝
一名有著15年偵查工作經驗的“老刑警”警惕性有多高?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區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徐海雄用行動證明,只是在下班途中的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對方,就破獲了一起電信詐騙案,成功守住了黃石港、大冶和洪湖三地群眾共21萬元現金。
多看一眼,刑警發現異常
事情要從11月14日說起。當天傍晚6時許,黃石港區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徐海雄下班后,獨自駕駛私家車途經黃石港江灘公園朝陽閣附近時,發現一名男子騎行一輛折疊電動車出現在眼前。出于職業本能,徐海雄多看了男子一眼,結果就發現其與眾不同之處。
“那天的天氣有點熱,可這名男子除了戴頭盔之外,還用黑色口罩將自己面部遮住,并將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。”徐海雄事后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憶,這名男子還背著一個黑色雙肩包,疑似電信詐騙案件中取現金的“取手”。
為了一探究竟,徐海雄將車停下,并換上運動服,佯裝鍛煉跟隨該男子,并悄悄留意其舉動。果然,徐海雄發現他很快與一名中年女子會面,而他在會面期間不時抬頭向四周張望,似乎在確認周圍是否有監控攝像頭。
在確認周圍環境“安全”后,該男子從女子手中接過一個灰色長方形的包裹,并快速裝入自己的背包中。
隨后,二人分頭離開了現場。
果斷處置,橋下人贓俱獲
“男子刻意偽裝、線下交易,還躲避監控,這一系列舉動都很符合電信詐騙案件中的‘取現——轉運’作案手法。”徐海雄說,此時他已經判斷出,這名男子就是一名電詐“取手”。而根據自己的經驗,這名“取手”一般不會來自本地,既然騎行折疊電動車,那就一定在不遠處有人接應。
為了將嫌疑人一網打盡,徐海雄當即決定進一步跟蹤,同時向黃石港區分局報告,請求支援。接到徐海雄的報告后,黃石港區分局立即調派刑偵大隊民警,趕赴現場增援。
就在增援警力趕往現場途中,跟蹤“取手”來到黃石長江公路大橋下方的徐海雄發現,一輛懸掛外地號牌的灰色轎車停在了路邊人行道上。在看到“取手”騎折疊電動車返回后,駕駛座上下來一名中年男子,幫助“取手”將折疊電動車收起,與“取手”背著的雙肩包一起,打算放入車輛后備廂。
“不能再等了,再等他們就要跑了,如果讓他們離開黃石,那群眾的錢就難追回了。”徐海雄發現了對方的企圖,但此時增援力量還沒有到。為了不讓群眾的資金受損失,他當機立斷,率先上前亮明身份,先將身為司機的中年男子控制,隨后將已經坐在車內的“取手”控制。
隨著刑偵大隊增援民警趕到,大家合力將二人抓獲。當徐海雄打開此前中年女子遞給“取手”的長方形包裹,里面赫然呈現出10萬元現金。
不僅如此,民警在隨后對車輛的搜查中,還在后排座發現了11萬元現金。
深挖查明,網戀投資被騙
經民警了解,這兩人果然涉嫌電信詐騙。騎折疊電動車的男子名叫潘某,負責“取錢”,是電詐“取手”。駕車男子名叫梅某,主要負責開車接應。今年10月底,潘某在網上看到了一則“兼職”廣告,對方表示只要他可以去外地取現金,就能按每次200元給予報酬。潘某雖然意識到這可能是違法行為,但缺錢用的他還是答應了下來。
隨后,對方安排潘某和“司機”梅某碰頭,并給二人下發了“任務”。11月14日,梅某載著潘某,先后前往洪湖、大冶分別取回了4萬元和7萬元現金。當天傍晚,二人再次按照“任務”要求,來到黃石港區朝陽閣附近,從一名女子手中取回10萬元現金。
正當二人準備離開時,被徐海雄發現并控制。
嫌疑人抓到了,民警必須趕緊找到受害的那名女子。考慮到這名女子可能還沒意識到自己被騙,黃石港區分局連夜發動社區民警通過社區微信群發布信息,并在重點區域挨家挨戶走訪。
11月15日上午11時許,民警終于在一小區內,找到了被騙的彭女士。原來,彭女士1個月前在一款手機社交軟件上認識了自稱是“軍官”的胡某。經過一段時間交流,雙方開始“網戀”。
在取得彭女士信任后,胡某建議彭女士拿出10萬元錢用于“投資”,并稱其年底就可以獲得20萬元的豐厚“回報”。此時的彭女士對胡某深信不疑,便按照胡某要求,將10萬元取現后,交給了潘某,這便有了徐海雄看到的一幕。
“我沒想到這竟然是騙局,也怪自己一時糊涂,多虧了民警。”彭女士事后告訴記者,這筆10萬元的現金中,除了自己存下的辛苦錢外,還有一部分是向親朋好友借的,如果不是民警幫她攔下了這筆錢,那后果真不堪設想。
警方支招,筑牢防詐堤壩
“這類電信詐騙案件首先是利用感情獲取對方信任,然后精準捕獲人們期望高投資、高回報的心理進行詐騙。”黃石港區分局民警告訴記者,這種“線上詐騙+線下取現”的手段,是一種新型詐騙方式,不法分子常將其與“殺豬盤”、刷單返利、虛假投資理財等套路結合。要預防此類騙局,廣大市民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不輕信網上刷單返利、網絡投資賺錢等說辭。特別是宣稱的高收益、高回報,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,保持清醒頭腦進行多方核實。
為躲避公安機關對銀行卡的管控,不法分子往往會想方設法誘騙受害人將現金、黃金等貴重物品,通過線下送達或郵寄至指定地點,然后再雇人取走。面對這一情況,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,當發現對方要求使用快遞、網約車進行現金或黃金寄送,或將現金、黃金等貴重物品交予陌生人的,要立即拒絕并向警方舉報,以免遭受財產損失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潘某和梅某已被黃石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記者 李飛
編輯:徐道發